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租赁,是指出租方将自有或合法取得的施工机械、设备及配套设施,提供给承租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租赁活动的日常监管,交通、水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管理。
第五条 租赁行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诚信守法、公平交易、绿色环保的原则。鼓励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推广节能环保型机械与设备。
第六条 租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规行约,组织业务培训、技术交流与信用评价,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争议调解、标准宣传等工作,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 企业备案与设备管理
第七条 出租方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设立的租赁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设备清单、管理制度、专业人员等材料,向注册地住建部门办理行业信息备案。
第八条 省外租赁企业进入本省承接租赁业务前,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设备清单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信息报送,并通过省级平台完成信息对接。
第九条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出租方应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平台更新。住建部门对备案信息实行告知性备案,不视为对设备安全性能的认可,出租方仍须承担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条 租赁机械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下列设备应当依法办理使用登记:
(一)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二)高处作业吊篮;
(三)国家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设备。
第十一条 出租方应当建立机械与设备管理档案,实行“一机一档”,记录设备购置、入场验收、安装拆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故障事故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设备档案应当随设备转移,确保可追溯。
第十二条 出租方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检查,按规定开展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经检测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超过使用年限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按规定应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严禁自行改装、拼装后继续出租。
第十三条 出租方应当为机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安全操作说明。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超负荷、超范围作业或擅自改装。
第十四条 出租方应当审验承租方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许可和机械使用需求,不得向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或非法建设项目的单位出租设备。承租方应当核查出租方的设备权属、检验合格证明和备案信息,不得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设备。
第十五条 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三)进出场费用、安装拆卸及基础处理费用承担;
(四)双方安全职责、日常检查维护责任、操作人员配备方式;
(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责任划分;
(六)设备毁损灭失风险承担及保险办理;
(七)争议解决方法。
第十六条 鼓励优先使用附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条件的设备,提升租赁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水平。
第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积极推行“租赁+服务”模式,合同管理向系统服务平台延伸,建立线上合同管理、费用结算、预约维保等行业相关的服务保证。“一体化”服务合同,出租方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承担化”服务边界透明的工作内涵应并在约制由。出租方承诺提供安装拆卸、共同期待制定权责对等条约执行明确到三方工安全职责。须通过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推动安全保障水平。本按照科学科学合理的分区设摊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要求不得拖欠按规定自行且全以确保费用支付包含使节看进展顺利按操作执行落实例及时向需保障检查加强安障防控可靠有效合规。
第十八条 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需要时),落实安全交底和现场监督。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出租方提供安装服务时,明确其实组织管理等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所需时,方可进行依法依规:别不得说
第十九条 群它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租赁双方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直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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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11 22:47:21